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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信息
我省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管理
时间:2011-05-12 | 点击次数: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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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将发展绿色建筑作为今年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重点,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管理,绿色建筑建设工作再次提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提出2011年绿色建筑(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需占新建建筑的5%以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已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星级标识的要求进行建设,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做好施工过程记录及资料存档工作。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审、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被摘牌和通报。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一、二星级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审认定,三星级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审认定。有条件的城市,可建立健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制度、工作机制与管理机构,申请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工作。省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可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据了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指导上入手,鼓励各地加强宣传推广,积极落实建设项目,开展绿色建筑试点示范。要求大型公共建筑、财政投资建设的办公建筑,按照绿色建筑的理念进行建设。对于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的工程,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工程,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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